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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选剑,不服


  剑的长短重量,都影响着一个剑客的手感。

  只要是剑,在裴旻手上都能发挥出应有的威力,但一把趁手的宝剑却能将他自身的水平,完全发挥出来。秋水剑最初还好,但随着裴旻日夜练孙溥给他的吐纳法淬炼全身筋骨又以刘神威的药浴恢复身体不适,反复循环如同伐经洗髓一样,力气有了飞跃性的提升。当然跟李翼德、蒋华那样天生神力的猛士是无法相比。在同龄年岁中,却算得上是拔尖的了。一般的三尺剑对他来说过于轻巧,会有股劲力使不出的感觉,以满足不了他的胃口。秋水剑便是如此……这才有了求剑一说。

  五把剑入手都是微沉,有着超越本体的重量,以足以说明这五把剑都不是凡品。

  相剑称重是最基本的相剑之法,估算剑身的重量,测试实际重量。若比估算的轻,则是偷工减料的废品,若比估算重量重的多则是上品。因为一把好剑需要经过无数次的锻打,千锤百炼,将钢铁的杂质一锤一锤的敲打出剑身,只留下最硬剑体最柔的剑心,刚柔相济,水火交融。经过如此淬炼,剑身的密度将会通过重量直接体现出来。

  五柄剑中有两柄剑的重量符合他的手感,其中一把很是华丽,剑鞘由七颗不同颜色的华丽宝石镶嵌而成,分别是:白珍珠、黑珍珠、玛瑙、翡翠、水晶、红宝石、蓝宝石,左三颗右四颗的别镶嵌在剑鞘上,大有七星龙渊的风范。另一把要相对朴实的多,青色的剑鞘细细的雕琢着栩栩如生的龙纹,龙纹活灵活现大气非常。论及华丽远远不及那把七星龙渊,但比起深沉大气,这把龙纹剑鞘却要远胜一筹。

  一把华丽,一把大气!

  裴旻先将那柄类似七星龙渊的宝剑拿在手上,抽剑出鞘,剑光瞬间射在他的眼睛处,照着他睁不开眼,抽剑出鞘,剑长三尺半,剑身透亮,剑光随着手腕的晃动,在武德殿四面闪耀,“好剑!这把剑当真称的上是千锤百炼!”

  “此剑如何?”说话的是李家老五李隆业,这剑正是他心爱的佩剑,仿照的是春秋时期伍子胥的七星龙渊所打造的利器。为了帮他三哥,毫不吝啬的拿了出来。

  裴旻正是懂剑之人,满脸称赞道:“好剑,若我没有猜错,这把剑仅是成形就花了不止五年的时间,用上好的镔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反复敲打,耗费了无数资材而锻造出的利器。唯有千百次的千锤百炼,才能将打出这样的好钢。”

  “裴主事是识货之人!”李隆业一脸的得色道:“此剑在六年前开始锻造,其中因好铁周转不过来,停了大半左右。余下时间不停的受到锻打,此剑成后削铁如泥,吹毛即断,以此杀贼定能无往不利。”

  “可以想象……只是!”裴旻开始点头认可,随着话音一转却道:“在下实话实说,此剑过刚,过刚易折,薛王莫要怪罪。”

  李隆业道:“无妨无妨,这话我听了不少,也是这个道理。可我就喜欢它的刚,喜欢它的无坚不摧。断了大不了再打造一把罢了……”

  裴旻傻眼咋舌道:“真任性!”

  李隆业呵呵一笑道:“本王实封一千户,又有一个皇帝的哥哥。诸事无忧,万事无愁,真就如此任性了。”

  裴旻无言以对,收剑回鞘,去拿另外一把较为古朴的龙纹剑。其实打心底而言,他更喜欢这一把,只是觉得这把过于庄重,有点不适合现在他的使用,才会先取那把七星龙渊,只是那把剑过于刚硬,什么时候折断完全不在预料,万一过会儿斩首的时候,长剑崩坏折断,岂不完蛋大吉。

  渐渐的抽出龙纹剑鞘里的剑,这柄剑的剑身与先前的那柄一样都是晶莹透亮,剑身能做镜子使用,但不同的是这柄剑光华内敛,丝毫没有先前把柄寒光四溢,剑身与光芒浑然一体,雍容而清冽。这剑身高贵,可剑锋却截然不同,透着噬人的光芒,白芒中竟有着点点殷红。

  裴旻一脸古怪,不知那殷红是何物。

  “此剑如何?”这回问话的是李隆基。

  裴旻叹道:“好剑,以在下的相剑之术,实在无法判断此剑的来路优劣。便暂借此剑一用吧!却不知此剑何名?”

  李隆基笑道:“莫管它原来叫什么名字,从今日起,它便是你的了,取什么名字,看你喜欢!”这柄剑正是他最爱的佩剑,最早这柄剑是李世民用的嵇康剑。据说李世民在讨伐刘武周的时候,竹林七贤之一向秀的后人向李世民献祖传嵇康剑。李世民当时正在云台山,以剑向云台山的青石连劈两下,在青石上留下了两道剑痕。后来李世民持剑征战疆场,先后击败宋金刚、刘武周,歼灭王世充、窦建德,重创窦建德余部刘黑闼和山东的徐圆朗。李世民即是三军统帅,也是一员喜欢冲锋陷阵的悍将,剑下杀敌无数,以至于宝剑上沾染了血迹,洗之不去,深入剑体。

  李世民之后历代皇帝皆无军旅经验,嵇康剑也封尘已久。李隆基机缘巧合的得到,念及先祖战八荒扫六合的事迹,热血沸腾之余,以剑立誓,要效仿先人,再造大唐盛世。嵇康剑封尘已久,剑锋不在。李隆基以唐朝最出色的匠师辅以北方寒铁南方玄铁以及西域进贡来的精铁,重铸了嵇康剑。

  大唐冶炼技术天下无双,铸剑之术也是天下无对,面对李隆基的要求,匠师将嵇康剑重铸,重新锻打。但不知为何,原本嵇康剑的血痕非但没有消除,反而融入了新剑,聚集在了剑锋之上。

  剑成之后,李隆基将此剑命名为“秦皇剑”,常配身旁,以激励自己,却不想给裴旻选中了。

  李隆基此时已有成就大事的胸襟,裴旻助他成就大事,他自不吝啬于这一把佩剑,慷慨赠之。只是秦皇剑这剑名太过霸气,他是君王自无所谓,裴旻却受用不起,让他自己命名。

  李隆业惊疑的看了李隆基一眼,想不到他这位兄长竟然舍得。

  裴旻也猜出了这是李隆基的佩剑,忙道:“这剑对于在下来说过于贵重,实在不敢奢求。只是借用一日,为陛下杀贼。用过之后,自当奉还。”他说这话的时候,心都忍不住有些滴血。作为一个剑客,这把由大唐最高技艺制作出来的宝剑,对他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李隆基不以为意的道:“古来宝剑配英雄,能得裴公子的相助,莫说这一把剑,十把百把朕都舍得,莫要推辞了……”

  正说间高力士来报,王毛仲已经领着三百兵卒来到府中了。

  李隆基大喜笑道:“来的正是时候,走,我领你们从武德殿侧门出去,你们过凌烟阁、紫云阁,绕过承香殿便可抵达玄武门,到了哪里一切就靠你们随机应变,胜败也在于此。”他越说声音越是慎重,玄武门对于李唐而言是一个魔咒一般的存在,自李世民于玄武门发动政变弑兄杀弟起,李唐大多政变都是围绕玄武门展开的。

  李隆范道:“三哥放心,万事不成,还有我呢!”他是左羽林大将军,手中也握着部分的羽林军,只是他平素不甚管事,喜好文学音律,极少插手羽林军中事物,威望并不怎么样。

  众人一起走出武德殿,正遇上王毛仲带着兵卒从远处大步走来。三百余兵卒,人人着甲,神色肃然,快步间步伐竟然相差无几,可见皆是训练有素的强兵。

  王毛仲让兵卒待命,自领着三位校官大步走上前来。

  “见过陛下,岐王、薛王!”王毛仲也穿着一身铠甲,人高马大的,显得英武不凡:“末将甲胄在身,不能行大礼,还望恕罪。”

  “无妨!”李隆基笑道:“关键时候不必多礼,详细情况你可了解?待裴旻诛杀贼首之后,你们要第一时间控制住局面,不让常元楷、李慈的亲卫有反击可能。”

  “末将了解,可心底不服!”王毛仲说话嗡里嗡气,好似莽夫一般,眼中有着倔强。

  李隆基眉头一挑,沉声道:“为何不服?”

  王毛仲还为说话,他身后一将已经开口道:“殿下并不信我等,诛杀贼首,本是我等任务,却平白多叫一外人加入不说,还要我们看他行动而动。万一外人出了差错,拖累我等,我等人头落地找谁哭去?”

  李隆基眼中难掩怒火,想不到这兵卒还未动,自己人却闹了起来,怒视王毛仲。

  王毛仲也是一脸无奈,作揖道:“末将对陛下忠心耿耿,细选出来的也都是心腹,是赤胆忠心的义士。他们信任末将,愿意将身家性命托付,方才义无反顾的跟随末将为殿下效命,他们不信任外人,末将也无可奈何。若陛下信任我等,将任务交由末将负责,末将愿以人头当保,必定取得常元楷、李慈的头颅觐见。”

  李隆基游移不定。。

  裴旻却笑道:“陛下,有道是是骡子是马遛一遛便知,王将军不信在下,情理之中。三剑,只要毛将军能接我三剑,便由王将军先手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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