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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酒中仙


?在城市的喧嚣地带,隐藏着一座不太起眼的小酒吧。

        这家酒吧的名字叫“冰封的火”。

        几年前,这个另类的名字曾吸引了不少非主流青年男女,后来因为不断有人在这家酒吧失踪,慢慢的,生意清淡了许多。

        昏暗的灯光下,没有司空见惯的性感辣妹,也没有令人热血沸腾的爆劲音乐,这里,只有复古的慢摇,以及一位不太喜欢说话的长发帅哥,他叫j,是这里的调酒师,兼服务员。

        戴着大墨镜的陆三钱坐在吧台前,要了一杯典藏茅台。

        不需要调,只有打开瓶盖往杯子里倒就行,甚至,什么度数、什么味道都不重要,老陆只是享受那个身份。除了茅台,老陆觉得其它任何酒都不配进入他的肚子里,这么多年来,这一直是他在餐桌上的信仰。

        相比之下,站在柜台上的秦桧要低调得多,也谨慎得多。

        酒柜上的产品五颜六色的,秦桧一样都没见过,为免喝出意外,他要了一杯白开水。他很清楚,作为一只脆弱的、不胜酒力的小小鸟,在这么昏暗的小屋里子,保持一颗清醒的脑袋比什么都重要。

        “兄台贵姓?”秦桧客气地问。

        “陆三钱。”因为眼睛被柳叶飞给电爆了,现在,老陆的世界里只剩一片漆黑,他也不知道自己在跟一只鸟说话。“你是?”

        “你叫我老秦就行。”

        秦桧特小心,他知道这个时代的人都鄙视他。就算他已经确定这个叫陆三钱的人可能是自己的党羽,他依旧保留着一丝戒备。

        调酒师夹着x腿往厕所跑,估计已经憋得不行,周围也没别的人。

        秦桧趁机询问:“陆兄,你跟妖娘什么关系?”

        “让我想想。”

        陆三钱才将酒杯端起来,没来得及喝,又搁回了桌上。因为,这是一个令他蛋疼的问题,他也想知道,这他妈到底算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当初被妖娘从坟墓里挖出来的时候,老陆曾想给对方贴上一个恩人的标签,但后来经过谈话,他觉得那样做太过了,于是改成了合作伙伴的关系。反正大家都是各取所需,如果不是想从对方身上捞好处,谁也不待见谁。

        可惜,事情发展的速度,快得超出了老陆的想象。

        这一次被柳叶飞爆得神魂俱散,还在殡仪馆的冷藏柜里躺了七天。理论上来讲,他早已经死得硬绑绑,可最后却醒了,而且还是没有心脏的那种活法。

        老陆严重怀疑自己可能从坟墓里爬出来的那一天已经没有心跳,只是自己傻缺大意,没有注意到那些细节。这也让他强烈地意识到,当初妖娘将他从坟墓里挖出来后,可能对他的身体做了手脚。

        那天晚上从殡仪馆摸出来,遇到了了妖娘。

        那显然不是一次巧合,妖娘是开着车来的!毫无意外,那一切都在妖娘的掌握中,她算准了时间,所以开着车在路边等。

        想到这,老陆又想到了玩偶。

        他颇为憋屈地回道:“暂时……我想……可能是老板和狗腿子的关系,她是老板,我是被她左右了生死的狗腿子。”

        说完,他又问秦桧:“老秦,你呢?你跟她是什么关系?”

        “我是她的军师。”

        瞧瞧老秦这淡定的姿势,当过宰相的人就是不一样。

        明明他的命运跟老陆是一个卵样,但被他这样一措词,高大上的牌坊立马就竖了起来。把陆三钱给震慑得匆匆举起酒杯,不敢有丝毫怠慢。

        陆三钱奉承道:“原来是军师,以后多关照。”

        “好说。”

        秦桧用爪子轻敲陆三钱的酒杯,碰出点声音,陆三钱立马一口干。如果鸟类的面部表情能显露出来,那你一定可以看到一副骄傲的姿态。

        秦桧的故事其实是这样的。

        当时在楼顶上,妖娘用神奇妖法将他吸在掌心里,然后用一副鄙视傻比的眼神鄙视着他,并轻傲地告诫他:“本来你可以做人,但是柳叶飞把你变成了一只鸟,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奸贼、耻辱界的标杆。”

        当时老秦保持着三好学生的姿态,洗耳恭听着。

        随后妖娘又告诉他:“不管你做了什么坏事,但不可否认一点,你是一个有智慧、有谋略的人。我希望你能为我做几件大事,用你的经验去击败对手,只要你办得好,我可以让你重新变成人类。”

        历史常说,识时务的人才是真俊杰。

        这一点,秦桧做到了。

        当年,在南北两宋更迭的那个风云时代,因为他做到了这一点,所以活得比别人长久,活得比别人潇洒。

        现在做为一只鸟,他更是小心翼翼。

        他十分清楚自己的处境有多尴尬、有多悲催!对方的实力摆在这,如果不识相,搞不好连鸟都做不成,还怎么变成人类去重塑当年辉煌?

        况且,军师也是挺体面的一要职。

        这么一想,秦桧还是活得很惬意,很自信,不像陆三钱一样拉着一副绝望的苦逼脸,搞得跟全世界都抛弃了他一样,这辈子再也看不到半点希望。

        “老陆,你觉得岳飞算不算得上是英雄?”

        “英个鸡毛,人家叫他回去领死他就回去领死,就他娘一傻比。不过秦桧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坑人手段比我还黑,宋朝历史被他熏臭了好几十页。”

        “……!”

        “对了,你也姓秦,你该不会秦桧的后代吧?”

        “……!!!”

        秦桧正纠结着该怎么填好自己亲手挖出来的这个天坑,一个醉醺醺的美男子拎着酒瓶晃悠悠地走过来。醉鬼在陆三钱的旁边歪坐着,满身酒气铺天盖地地席卷而来,把秦桧熏得闪退好几步。

        醉鬼仰起头一灌,发现瓶里的酒没了,又夺走陆三钱手里的茅台继续喝。

        “谁啊?”陆三钱郁闷道:“老秦,这王八蛋是谁啊?”

        “一个年轻的醉鬼。”

        秦桧觉得这醉鬼有点不寻常,谨慎地盯着他,试图看出点门道来。

        醉鬼虽然搭着陆三钱的肩膀开口了:“都是男人,别这么小气……”说着,他打个酒嗝,缓过劲后又继续道:“草!这杯茅台是真货……对了,我叫李白,就是唐朝那个李白,江湖人称酒中仙。”

        说着,他又醉指秦桧的鸟头,笑道:“小秦同学,以后……你别再羡慕我年轻,我来到这个时代已经……多少年来着?他娘的居然忘了,反正第一批认识我的那些人都已经没了,现在他们的重孙都已经开始当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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