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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死神之触


南京酒楼

        杯酬交错间”洗然已是深夜。这群幸运儿们仍在酒楼里胡吃海喝。

        我要建工作室,林凡阿峰你们俩想好了吗过来跟我混?”林嫣然开门见山道。

        阿峰看了看林凡虽然有心思,却不能马上下决定,毕竟,在他身后也有林凡这个好兄弟,他总不能抛下他不管吧?

        嫣然姐我和阿峰商量了过了我们加入你的工作室……说到这林凡有些尴尬。

        天下英雄大会开始时林嫣然曾向二人抛出过橄榄枝不过当时林凡并没有放在心上。但经过白天的比赛及阿峰的分析林凡打心眼里认定跟着林嫣然他们混是非常有前途的”经过阿峰在进游戏之前的市场评估”黎明之光至少进几年内不会被任何游戏取代是一款完展可以当做事业来发展的游戏”当然林凡心里也清楚这款游戏的价值。

        心之守护闻言表情先是一怔随后哈哈大笑道“林凡你跟阿峰要加入我肯定是举双手赞成。

        好真希望能早点见到你看看黎明之光中第一亡灵法师的风采:“林嫣然道

        林凡闻言老脸一红低着头没说什么。

        “哈哈哈哈!好啦好啦!”阿峰豪爽地笑道:“不要在抖我兄弟了,来为我们的工作室成立干杯

        次日线下

        阿峰我打算卖掉这件神器来换取一笔生活费,毕竟我们的奖金已经被用做工作室的起步资金了。林凡道。

        阿峰怀疑的看着林凡道:你是不是被得到神器的兴奋冲昏了头脑,神智有些不清醒,在说胡话?”

        林凡一脸苦笑的望着他,“阿峰,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情况,已经一贫如洗了,难得得到一件值钱的装备,当然是想先赚些生活费用了,我可不愿长时间的吃软饭。再说了,神器虽然厉害,还得看使用者的能力,我的价值体现在那些亡灵军团身上,多一个‘死神之触’作用并不见的有多大。”

        阿峰摇了摇头,叹了口气,“你呀,还是接触游戏的时间太短,无法理解一件好装备对玩家的重要性,那可不是能简单的用金钱来衡量的。不过新手都这样,想当初我刚开始玩游戏的时候也比较看中物品的市场价值,没办法,谁让咱们都不富裕呢?我也不多劝你,只希望你听我一句,别忙着做决定,先使用一个月看看效果,到时候如果你还想出售的话,我决不拦你,而且这件神器只有亡灵巫师才能

        (本章未完,请翻页)使用,拥有这个职业的玩家肯定不多,一时之间也不一定有人肯出大价钱购买,愿卖还得有合适的人愿意买啊!事情也急不得。”

        林凡犹豫了一下,终于同意了,朋友们肯定不会害他的,这样做自然有他的道理,现在的他虽然无法完全理解,但也不是死钻牛角尖的倔人,在游戏的世界里自己始终是个新人,有许多的经验需要学习吸取。

        林凡站在“死灵空间”里,周围遍布着僵尸,平伸着左手,“死神之触”散出幽幽的黑光,射出一道黑雾笼罩住四五米处的一个僵尸,它大惊之下,不甘的四处横冲直撞,竭力的想摆脱这道黑雾的束缚,甚至掉过头屡次向他冲杀过来,却都被担任保护任务的十几个僵尸给轻易的挡了回去,林凡正在施展“吸精噬髓”补充自己枯竭的精神力,可不希望被它干扰打断了。

        抚摸着戴在左手的神器“死神之触”,以自身10%的生命值为引动“吸精噬髓”,吸取敌人的精神力,既补充了自身损耗,又可以减少敌人的技能攻击,可谓是一举两得的能力,实用价值不小啊。

        于是收服僵尸之余,便不断的动“吸精噬髓”来补充精神力的损耗,不用象以前那样坐着无聊的等待精神力的自然回复,大大加快了亡灵军团的扩充度。作为亡灵巫师专用的神器,死老头的御用之物,“死神之触”在“死灵空间”中是没有什么限制的,不再需要用生命值来作引,可以任意的使用,发挥它最大的能力。

        没有后顾之忧的林凡在“死灵空间”,疯狂的使用“灵魂契约”收服僵尸,精神力不足就用“吸精噬髓”加以补充,还没使用几次,就已经喜欢上了这个手套,对他的帮助实在是太大了,几乎可以支持他不间断的使用“灵魂契约”,极大的加快了他的练级度,怪不得大家对神器如此的重视,真是一件强力的道具呀,不用试用一个月了,谁要敢再提让我卖掉它他就跟谁急。

        快到复活的时间了,林凡停止了行动,亲昵的拍了拍骸骨冥马的脑袋,跟它戏耍了一会,对待宠物可不能象对待那些低级的亡灵一样,需要与它不断的交流感情,增加彼此之间的默契度,这样才会更好的服从主人的命令,指挥起来才能如臂而使,充分挥宠物的能力。如果对待宠物不好或者虐待宠物的话,即使签订了“宠物契约”,它们也会消极怠工,情节严重的甚至会叛逃,单方面解除契约,脱离你的控制。在《黎明之光》的设定中,有资格成为玩家宠物的都是有智慧的高级生物,有着独立的思想与感情,需要友好与尊重,即使签订了“宠物契约”,也不意味着要成为玩家的奴隶。

        刚回复活,就阿峰收到阿峰发了的信息要林凡复活后马上赶到佣兵公会,看来是要完成佣

        (本章未完,请翻页)兵任务了,林凡在心里想道。

        火急火燎的赶了过去

        佣兵公会门口林嫣然他们早已经在那里等了。

        果然进入佣兵公会,支付了一百金币的手续费,向办事人员交验了“十人令”和“百人令”,验证了资格,顺利的通过了申请,正式启动了成立佣兵团的任务程序。

        领到了记载着第一个任务的羊皮纸,避到一个大厅中的一个角落,阿峰等不及林嫣然看过之后再宣布,径直凑到她身边一起看了起来。看完了任务,两个人却奇怪的没有宣布任务内容,一脸古怪古怪的盯着林凡,看的他心里直毛,又怎么了,难道任务与他有关?不会是要求追杀他这个暴露在光明下的亡灵巫师吧,难道佣兵公会已经被西方的光明教会给收买了,想来个先下手为强,把他这个未来的亡灵圣魔导给扼杀在萌芽状态,这也太卑鄙了吧?

        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可能,除非是光明教会的高层亲自出马,否则其他人只能毁灭他,根本无法对我构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更影响不了林凡的成长度,如果真是这样的任务,那也太便宜他们了。

        林凡在心里暗自嘀咕,小鸟依人耐不住性子了,“嫣然姐,到底是什么任务你快说呀,愣在那里盯着林凡做什么?人长的又不帅,脸上也没刻花,有什么好看的?”

        虽然说的是实情,可也太直接了吧,大庭广众之下感觉怪不好意思的。无法去和心直口快的小鸟依人计较,满腔邪火只好泄到阿峰身上,“天天对着我也没看腻吗?要不要我送张签名照给你随身珍藏?”

        阿峰“哈哈”一笑,走了过来,双手一拱,“恭喜恭喜,这次林凡你得与故人重逢,恩怨情仇可以一并清算,终于可以了却你多日的心愿了。”

        林凡听的是满头雾水,“别嘻嘻哈哈没个正经,把话说清楚,什么故友重逢、了却心愿,我在《黎明之光》中就认识你们几个朋友,哪里还有什么‘故人’了?”

        “青龙城郊外的那只银狼啊,你不会不记得了吧,当时你可是咬牙切齿对它恨之入骨了,还誓要跟它势不两立、不死不休!现在报仇的机会终于到了,我们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消灭那只魔兽银狼,取得它体内的魔晶石,你们两个都有一大堆的小弟,正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材,于公于私你可一定要加倍努力啊!”

        哈哈是那只银狼,林凡的眼前仿佛又出现了孤独的面对上百只野狼的场景,又看到了银狼眼中那似乎带着戏谑的目光,今时不同往日,林凡也已经是一方老大了,手下统帅着一千多骷髅战士、四百多僵尸,再加上阿峰他们帮忙,有足够的实力与狼群一战,即使是魔兽也不用给它面子,是该报仇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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