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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人生的第一桶金


t资助嬴斐。

        这便是糜竺的第一念头,作为一名资深的商人。糜竺深知雪中送炭,远远要比锦上添花来的震撼人心。

        糜竺心中有种感觉,嬴斐能够出人头地。经商多年,糜竺早已经练出了一种敏锐的直觉。

        更何况从嬴斐的表现,糜竺已经看到了一个人成功需要具备的条件。举止大方,不悲不喜,说明嬴斐心理素质高。没有因为贫穷而放弃,却选择游学。这样的执着,这样的坚韧都是成大事者必备的素质。

        这样的人值得投资。

        “糜兄,此去何处?”嬴斐打量了一眼糜竺,嘴角掀起一抹笑容道:“可否告知?”

        “小兄弟来满饮此杯!”糜竺并没有回答,相反端起一碗酒相邀。

        “恭敬不如从命,糜兄请!”

        一碗酒下肚,一股辛辣充斥喉咙。清晰的热流自胃出发,席卷全身上下。这个时候的酒还不是后世的烧酒,酒精度远远不够。

        只是如今的嬴斐还是个少年,不胜酒力。勉强压下酒劲儿,就听见糜竺一字一顿的说道:“不瞒小兄弟,这一次为兄有一笔生意打算前往阳翟。”顿了一下,糜竺试探道:“小兄弟独身外出,家里父母安康否?”

        “母安康。”

        糜竺眸子里闪烁着精芒,思考了一会儿抬起头对着嬴斐道:“小兄弟言谈不俗,他日必平步青云。与兄弟此间客栈相遇便是缘分,竺别无所有,略有薄资,愿资助小兄弟游学,不知可否?”

        一句话,整个二楼鸦雀无声。

        在座的所有人,除了糜竺。都以为他们听错了,第一次遇见,资助游学这种事就显得荒唐了。

        糜竺是不差那点钱,但是这份爱来的太无缘无故了。糜芳等人虽然惊讶却还能理解,毕竟他们对于糜竺的脾气了如指掌。

        但是受到现代拜金主义侵蚀,嬴斐对于此有些难以理解。他认为糜竺赠他一顿饭就是人情,缘分说起来也只是个缘分。每天察肩而过多少人,有缘的多了去了。

        “这、这恐怕不妥吧!”嬴斐想了想试探了一句,看着糜竺道:“糜兄,你我初识,蹭你饭吃,已是大大的不该。更何况……”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嬴斐这家伙的虚伪了。明明想要糜竺资助的要死,脸上却矜持的不要不要的。

        “小兄弟,这是看不起糜竺乎?”果然听到嬴斐的推辞,糜竺薄怒。

        糜竺的薄怒未必没有假装的成分,嬴斐对此心知肚明。连忙做出诚惶诚恐的神色,对着糜竺拱手道:“糜大哥那里话,只是小弟受之有愧,心里难安呐!”

        拍了拍嬴斐的肩膀,糜竺的神情第一次变得认真。严肃的如同不是一个人:“小兄弟,为兄相信自己的眼光,日后你定能出人头地。”

        “嗯!”

        接过糜竺递过来的一百金,一匹良马,嬴斐心里涌出一抹感动。转头对着糜竺一拜,郑重的说道:“糜大哥,日后嬴斐若能出人头地,必不忘大哥今日赠金恩情。”

        ……

        “家母那里,就托糜大哥多照顾了。”这一刻,嬴斐发誓,只要自己成功,糜家与国同休。

        “兄弟放心!”

        “驾!”

        一挥马鞭,健壮的骏马撒开四蹄狂奔,一溜烟儿消失在了灰尘中。

        健壮的良马,充足的钱财。嬴斐这一次上路腰杆挺直了不少,按照马匹的速度,嬴斐最迟可以在下午赶到长社。

        “大哥,你为什么?”目送嬴斐离开,糜芳忍不住对着糜竺开口。方才嬴斐在场不好意思开口,如今其已远去,糜芳也没有了忌讳。

        这不仅是糜芳的疑惑,也是其他人的心声。转过头打量了众兄弟一眼,深深的道:“相信为兄的眼光,此子不凡,是金子终归会发光的。”

        其实有一句话糜竺并没有说出来,留在心底徘徊。那就是他糜竺不差那一百金!

        糜竺作为一名商贾,他是有梦想与追求的。他的奉吕不韦为偶像,在糜竺看来,政治投资才是最高收的生意。

        与未知的回报相比,一百金什么都不是,太渺小了。

        当初吕不韦以钱财助嬴异人回国,吕嬴共天下。吕不韦封文信候,任丞相,成为千古一帝的仲父。

        这便是人生赢家,在糜竺心里。生意做成吕不韦这样的才算是成功,此刻的自己不过是小打小闹而已。

        正是因为如此,当初刘备走投无路的时候,糜竺才会嫁其妹,资其金,送其人,鼎力支持。

        这件事情说到底,还是商贾的投机心理。一次投资风险于零,回报远远超乎期待。

        “我们也走吧!”

        “驾!”

        这是一段插曲。此时此刻的嬴斐已经走出好远,有了钱,嬴斐第一时间便受不了自己的这身破旧衣服了。

        汉末的天空湛蓝,没有大气污染。有了钱,有了马,而且母亲也托糜竺赠以金。这个时候的嬴斐心情大好,突然有了作诗的冲动。

        “大野龙方蛰,中原鹿正肥。狮儿正年少,跨马长社行。”

        嬴斐嘴角露出一抹笑容,这首诗前两句来自袁世凯。表达了对中原江山的窥觊,以龙自喻,野心由此可见。后两句,是嬴斐自加。

        “啪、啪、啪,好诗、好诗。”

        就在嬴斐读完之余,一阵鼓掌声传来。爽朗的笑自身后响起,嬴斐转头对着来人拱手道:“信口胡诌,兄台莫要见笑就好。”

        “莫要谦虚,某不说虚言。”

        青色儒衫,腰悬铁剑。面容俊秀,英气勃发。此人最令人瞩目的则是那一双灵气的眸子,灵动,狡黠。

        “在下嬴斐,见过兄台。”

        拱手见礼,朝着来人道。嬴斐的眸子闪烁着精芒,他觉得这是个人才,值得交往。

        “哈哈,在下徐福。”眼珠子一转,朝着嬴斐问道:“兄弟这是打算去哪儿?”

        “长社。”

        “哈哈哈……那可巧了,某家也往长社,正好同去。”

        徐福十分健谈,两个人在马上聊的很是开心。半刻钟后,嬴斐的眸子越来越亮。通过这半天的旁敲侧击,他终于发现,眼前的少年就是徐庶。

        徐元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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