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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他就是北辰王


“少爷,您这一折腾,只怕太子殿下又得怨上您不给他留面子了。”待两人骑远了,马速渐渐放慢,安明带着些许忧虑跟自家少爷说。

        “面子?呵……识人不明,纵容下人恶意欺民,搜刮民生钱财。这面子不是我削的,是他自家削的。既然做的不对,我这个当叔叔的,当然要教导教导。”原来,这异常美丽的少年就是大吴朝闻名南北的北辰王,当今圣上最小的弟弟莫辰风是也。

        朝野皆知的是这北辰王名义上虽是皇帝的幺弟,实际上却是皇帝陛下一手拉扯大的,说一句情同父子也不为过。据说莫辰风的母妃在生他的时候落下了病根,熬到他刚刚周岁就抱病而亡。小小的莫辰风被当时的太子如今的皇上莫辰海的母妃瑶妃要去了养——人人皆知后宫之中想站稳脚跟,帝王情爱是最不靠谱的选择,而最稳妥的,则是儿子。虽然存了栽培的心思,但毕竟不是亲生的,加上瑶妃年纪大了,在莫辰海之后多年无所出,对养育一个年幼的婴孩早没了当初的热情和耐心。主子没那么上心,下面人自然是得过且过。于是某一天,小小的莫辰风因为尿湿了床垫嗷嗷大哭了半天,没有下人来服侍,却被刚刚从早朝归来的莫辰海发现了。

        说不清是因为正巧莫辰海的正妃也才被诊出有孕的缘故,还是一身奶香粉嫩粉嫩的小婴儿本身入了莫辰海的眼,总之,从那以后,宫里上上下下的人都知道了,小皇子莫辰风是太子莫辰海的宝贝疙瘩。

        莫辰风与安明一边随意聊着一边已经骑着马慢慢踱到了宫门前。宫门前的守卫看见两人立刻大声喝道:“什么人!下马检查!”

        莫辰风依旧是那副慵懒带笑的神情,也不下马,只把先前的玉佩又给了安明。安明拿着玉佩翻身下马递给门口的守卫。守卫接过来一看,只见那玉佩通体晶莹透明,绿的仿佛要滴出水来似的,样子是一条半隐在云中的龙,面上刻着隶书的北辰二字,正是北辰王独一无二的通行玉佩。守卫连忙行个大礼,“属下有眼无珠没认出王爷,还请王爷赎罪。”

        “罢了,起吧。”莫辰风挥挥手,并不在意。只从安明手里接过玉佩挂好。“你直接去找起居司,帮我看看住处。我自去找皇兄。”

        “是!王爷。”安明拱手,牵着马快步向起居司走去。而莫辰风则是一夹马腹,飞奔而去。能在这皇宫禁地纵马而奔,北辰王也算是大吴朝独一份儿了。

        就在此刻,金銮殿前站了一排战战兢兢的太监宫女们,刚刚皇上又为了漠北的事情发怒了,直接把台上的镇纸砸了下去,正好砸在站在大殿内前排的右相钱斌的额头上。只见钱老先生一个踉跄后退两步坐在了地上,接着额角出现了个大肿包。原本吵吵嚷嚷的大殿内顿时安静了下来。钱斌一把年纪了从来没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么狼狈过,然而他还不能因此发怒。那一边皇上莫辰海也有些尴尬,因为这怒气本不是针对右相一人,况且右相钱斌在他少年时还曾给他上过一小段时间的课,算是半个帝师。在这众目睽睽之下,把自己的老师给砸伤了,实在是有点难看。

        就在这气氛尴尬诡异而冷场的时候,外面廊下当值的小太监突然出声了:“报!北辰王觐见!”“什么?皇弟回来了?太好了,宣!”莫辰海悄悄松了口气,内心默默感激这出现及时的小皇弟。

        “宣北辰王进殿!”随着悠长的唱诺声,莫辰风大步流星走入金銮殿。他看也不看满金銮殿站着跪着歪着的一群人,只快步走至御座前单膝跪下,对着座上的莫辰海微微一笑,凤眼儿微眯,扬声道:“参见皇兄,臣弟回来了!臣弟愿领军前往漠北一战!”

        莫辰海闻言,不由得呆滞了几秒,一张脸上似喜似忧,竟然不知道该如何接话。还是边上服侍的小桂子轻声提醒道:“皇上,王爷还跪着呢。”莫辰海赶紧一伸手虚扶一把,连声说:”阿风快起来。几年未见,朕刚刚看见你,有什么事情容后再说。”看见面前初见凤形的人儿站了起来,莫辰海大手一挥,“散朝散朝,有事明儿再议。”说完,竟仿佛忘记了之前的冲天怒火,像牵孩子似的抓起北辰王的手就往上书房走。

        “阿风啊,上个月不是还带信跟朕说要再在路上玩一阵子才回来的吗?朕还想着你最爱吃的荔浦芋头要过些天才能到,正好你到了可以尝个最新鲜的。”要是被人看见刚在朝堂上威风八面的皇上这会子居然像个老妈子一样絮絮叨叨,估计要吓掉一群人的下巴了。只有最贴身的小桂子见怪不怪的也跟着絮叨:“是啊王爷,您五年前住的寝殿皇上这两天正命奴才着人重新收拾呢。正好奴才问问您,家舍什么的还需要新添些吗?”

        莫辰风咪咪笑着摇了摇头,“在山上简单惯了,帮我拾掇干净就是。桂公公知道我的,其他倒没什么,我也就在意个吃喝。我五年前临走时候埋下的桂花酒你没给我偷挖走了吧?我还等着尝尝呢!”

        “哪能呢,阿风。谅他也没这胆子!朕也等着尝尝呢!想当初这还是朕带你去打的桂花。你个捣蛋鬼,撒了我一身。”一边说,莫辰海一边拉着莫辰风跨进上书房。随即丢开手,上上下下打量着眼前最小的弟弟。“总算学成归来了,朕看看,高了没,瘦了没?”说着眯眼看一看,点点头,“不错不错,走的时候刚到朕的肩膀,这会子赶上朕了!黑了点,瘦了点,不过看着结实多了。好,好,好!就该这样!”说罢,朗声大笑,“走,朕跟你去挖桂花酒去!”

        “皇兄,臣弟这次提前回来,就是听说了漠北的事情。”在两人向上书房后面的桂花林漫步而去的时候,莫辰风开口向皇帝解释道。

        莫辰海闻言忍不住拧眉摇头:“这些漠北的鞑子,简直气死朕了!”

        如今本是大吴朝最繁荣的时候,国内一片欣欣向荣的气象。百姓们安居乐业,各种商业、手工业、制造业如雨后春笋一般蓬勃而出。无论是衣食还是住行,都开始从前朝的朴素无华风开始慢慢向奢侈华丽风格转变。

        比如单单一个豆腐菜,前朝百姓们只会火烧烧加点调味料了事,到此时,却发展出了八珍豆腐、文思豆腐、冰酿豆腐、杏仁豆腐等十几种花样。真真让人闻之动容。

        还有各类花样繁多的娱乐活动,什么妖艳的西域舞姬带来的令人血脉喷张的鼓上舞,还有贵族子弟有钱人家流行的马球比赛,更有那文人墨客们最爱的吟诗作画曲水流觞。而最负盛名的当属京城的赏花盛会,每一次的赏花会都能让百姓们津津乐道整个月,因为这盛会不仅赏花,还有花样繁多的歌舞杂技表演,更有京城里最最顶尖的厨子、裁缝、工匠们的献艺。每一年的流行趋势,只要到了这赏花会,便能一目了然。

        然而,在这一片和谐美好之中,唯有一个不美之处,让当今圣上耿耿于怀。那便是纠缠多年却不能彻底打压的漠北游牧民族了。

        漠北之乱始于八年前漠北王易主。说起来,漠北并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而是由大大小小十几个不同的部落联合而成,而所谓漠北王就是从这十几个部落中推选出来的一个头人。这个头人的位置并不固定在某一个部落当中,而是能战者居之。不过这一届的漠北王跟往届的却略有不同,以前的漠北王都只是武力值高,这一届的头人名叫忽尔斤,却是个远近闻名的病秧子。若说打架,估计连十多岁的小娃娃都可以跟他比一比,然而若说阴谋狡诈,十几个部落,却无人能出其右。自他十三岁使计一举夺得了自家部落的第一把交椅之后,草原狐狸的名号就随着牧人们的步伐散布到了漠北各地。

        而草原狐狸继位以后,一改以往漠北大吴井水不犯河水的惯例,明着暗着纵容各部落打劫吴地的粮食财物。大吴北面有边境三城,共计居民两百一十七万,田地万顷,年年一入秋,就要被鞑子们横扫一遍,万顷土地的收获要被掠走十之七八,凡有敢反抗者一律被虐杀在当场。以至于到如今,有想求平安的农民干脆一到秋收,就把粮食装好摆在家门口最显眼的位置,拱手相让,只求一□□命饭就好。也有不甘心的,逃入关内,再不做农耕事宜。如此状况,使得明明一块肥沃丰硕的土地,活生生成了别人的粮仓。

        忽尔斤当头人的时间跟今上几乎相当,所以漠北之患成了皇帝莫辰海的心病,每每想起,如鲠在喉,却又不知该如何根治。

        尤其自从先皇时期最骁勇善战的杨先勇将军于十年前的南境之战英勇战死,朝中再无战场经验丰富的武将,这漠北边防简直形同虚设。

        “皇兄,可应臣弟之请否?”看见莫辰海半天没吭声,莫辰风剑眉微扬,又问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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