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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往事如烟


秦时在很小的时候便是喜欢丁香花,也说不出什么缘由来。

        喜欢就是喜欢,不需要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

        而因为喜欢丁香花这件事情,他妈妈蓝馨也是曾经一度觉得秦时有点不大正常,因为在常人看来,男孩子一般是不会喜欢丁香花这样一种花的。

        尤其是她作为一个中学老师,也不是没有见过那种在性别认知上存在障碍的学生,她当时都有些担心自己的儿子也是这样的人。不过有一次在帮秦时整理房间的时候不小心偷看了他的私密日记之后,她心里的顾虑便是被打消了。

        秦时在地球的时候,曾经听过一首叫丁香花的歌,那是他初到地球还有些不适应的时候,歌曲感人至深,让无数歌迷动容,当然,也让秦时动容。

        你说你最爱丁香花

        因为你的名字就是它

        多么忧郁的花,

        多愁善感的人啊,

        当花儿枯萎的时候,

        当画面定格的时候,

        多么娇嫩的花,

        却躲不过风吹雨打,

        飘啊摇啊的一生,

        多少美丽编织的梦啊

        就这样匆匆你走啦,

        留给我一生牵挂

        那坟前开满鲜花是你多么渴望的美啊,

        你看那漫山遍野,你还觉得孤单吗?

        你听那有人在唱那首你最爱的歌谣啊,

        尘世间多少繁芜,从此不必再牵挂.

        院子里栽满丁香花,开满紫色美丽的鲜花,

        我在这里陪着她,一生一世保护她

        这是一首伤感类的歌曲,给人一种悲的感觉,听过这首歌的人都很容易情不自禁的代入到这首歌当中,被那种蕴藏在歌词和旋律中的伤感所感染。

        所以秦时觉得《匆匆那年》这本书以孤单的一支丁香花为封面,来的恰到好处。

        还未去读这本书,秦时便觉得里面的故事应该是悲情为基调的。

        但是看了前面几章的内容之后,秦时却是发现自己原先的判断出错了。

        从开头来看的话,这应该是一本青春文学的小说,讲的是高中时期校园爱情故事。

        在一个花季的年龄,我们是十八岁,心里的情愫缓缓的增长,这跟荷尔蒙的发酵无关。

        最初的爱情都是纯爱系列。

        就是那种亚当和夏娃光着身子在苹果树下面只吃苹果而不干活的那种爱情。

        秦时坐在别墅花园的秋千上面,和煦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他那修长的手指翻动着书页,不知不觉他已经是读了五十页。

        似乎从他打开这本书开始,就没有停下来过。

        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这本书的内容当中了。

        可是,这并不是说他被故事的精彩程度给彻彻底底的吸引了,当然,这本书也的确是很精彩,不失为一部很经典的青春文学读物。

        然而秦时之所以沉浸在这本书中的原因,却是因为他觉得这里面的故事他曾经看过。

        而且,这个看过是他亲眼看过并且经历过。

        “啪。”

        秦时合上了书,从秋千上站了起来,眸子里的神色有些复杂。

        “难道这书,真的是她写的吗?”

        秦时手里紧紧的抱着《匆匆那年》,目光望向了街道上的那一排梧桐,梧桐树的叶子有些泛黄了,在微风中摇曳。

        他想起里当初在徐博文办公室看到的那个似曾相识的的笔名,再和书里面的故事联系起来,他心里越发的相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他认识的那个故人。

        书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

        故事也是男人和女人的故事。

        故事讲的也是爱情。

        男人叫夏衍,是个高中生:女人叫乔然,也是个高中生。

        甚至对于这两个名字,秦时都曾经看过。

        因为夏衍这个名字,是秦时曾经写得一则短篇故事里面男主角的名字,而乔然则是女主角的名字。

        看到《匆匆那年》里面的主人公名字,秦时在那一刹那间便是愣住了。

        “一转眼,七年了。”

        “也不知道安静她过得怎么样了。”

        秦时长叹一声,他想起了一些往事,故此心里的情绪有些复杂。

        “不过,倒是没想到她现在成了一个作家,只是不知道她为什么要隐瞒自己的身份。”

        她成了作家,秦时心里也是替她感到高兴,因为以前她就是很喜欢文字,他还记得她很喜欢民国时期的林徽因,那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才女。只是他有些猜不透为什么她要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在报纸上发表小说。

        以着《匆匆那年》如今的名气,身为这本书的作者,按理来说应该是名利双收的,随便办一场签售会不仅可以增加销量,还可以增加自己的知名度,而且加入作协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可是她似乎并不想这么做,哪怕《匆匆那年》如今火遍了整个华夏,她也是保持着神秘,不曾出现在公众的面前。

        “看来还真的是缘分。”

        想着想着,秦时突然是笑出声来了,因为他事先真的没想到这本书会是她写的,而自己恰好也写了本《诛仙》在江南日报上连载,两人阴差阳错的倒是成了两家报社的竞争法宝,而且貌似两人还是对立的立场。

        对了,还有一点。

        那就是两人都是不约而同的选择了隐瞒自己的身份,不让外界知道作者的真实名字。

        秦时本来是个不相信所谓命运一说的,但是他在地球上了解过道家文化之后,倒是对于命运这些东西有些信了。

        而在看了《匆匆那年》这本书后,他也是越发的相信,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还真的是只能够用缘分来解释了。

        往事虽然很美好,也很让人怀念,但是终归也成了往事了。

        说不遗憾惋惜是假的,秦时是一个男人,他也从来没有把自己标榜成一个圣人,而是个人就有七情六欲,想起往事的时候心里有些动容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再说了,就算动容又有什么事呢?

        越容易动容说明你情商高。

        科学家曾经做出过统计,那些成为伟人的人智商或许不是很高,但是情商都出奇的高。

        只不过,说了这么多。

        也不过最后想道一句往事如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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