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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 我老乡开的店,我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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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问我具体的细节。这种打斗——不是打斗,是我揍人。一点也不精彩。

        我只不过砸了一酒瓶、踢了两个侧腿、击了一肘外加一个边腿,如此而已,就把那几个小流氓给放倒地上了。我是练散打格斗的。

        真正精彩的场面是我还在娥眉公司的时候,我的老大带着我们哥几个到昆/明武警X支队,跟那些武/警对打对练。那才叫精彩。

        有一次,我在方/舟歌舞厅,碰到一个,可能是练过格斗的,我跟他拳来脚往大战了五六分钟,最后我舍了左脸挨他一记边拳,我迅速跟步,起腿内踹,踹崴了他的脚躶,后来的断胳膊断腿的细节就不用赘述了。

        我不宣扬暴/力,我不崇尚暴/力,但我不放弃用暴/力解决问题。

        揍这几个小流氓,对我来说只不过是伸伸手,踢踢腿玩儿的事情。

        我不屑看在地上翻滚嚎叫的几个小流氓,我问我的老乡,什么情况?老乡说,这几个小毛贼,不知是混哪里来的,来他的店里吃霸王餐吃了一个多月,刚开始的时候,还知道吃多少点多少,吃完了付账,后来,身上装了一百块,点两三百的东西,吃完丢下一百块,说下次补齐下次补齐,补来补去,越欠越多,到如今已经欠了一千多块。

        我那老乡说,他也不指望这几个小贼把以前的欠款结清,只要他们不再来光顾就万事大吉了。可这几个却几乎每晚都来,就欺负咱们是外地人。唉,在别人的地盘上讨生活,就是难啊。今晚老婆给他们上的东西,分量少了一些,就不满意了,要我给说法,我说今晚你们就将就吃吧,不要你们的钱,只求你们以后别来了就行,话还没说完呢,这几个就想对我动手,还好你出手相助,多谢你了老乡。

        我听完了老乡诉说,怒从心头起,尼玛的,人家做点烧烤买卖能有多少利润,人家挣的是辛苦钱,你几个小子竟然欺负起外地人来,我又要揍他们,我那老乡说:“老乡,算了,给他们长点记性就行了。我们出门是求财不求祸,只要他们几个以后不要再来白吃白喝就行。”

        我把这几个小毛贼的衣兜裤兜全搜了个遍,零零散散拼凑在一起,就137块零8毛钱而已。尼玛的,就这点钱,还点一大桌子,还摔盘子砸碗的,你几个什么来头啊,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吧。

        我把搜出来的钱交给我的老乡,抓住一小贼衣领,把他提了起来,看着他那贼头鼠脑的样子,真想把这颗脑袋给拧下来。

        想想还是算了吧,老乡说得对,人家是求财不求祸,我可不想给他惹出什么乱子来,只得说:“小子,听好了:这个店是我老乡开的,我罩了!看在老乡为你们求情的份上,今晚我就饶了你们,以后别在这条街出现,不然,老子见你几个一次,就打一次。不过下一次再让我出手,你几个就没这样幸运了。——想知道我是谁吗?去问问昆/明黑白两道的老大军哥去,问问他,有个叫清泉的跟他什么关系!赶紧起来,滚你妈的咸鸭蛋去!别再让我看到你们!听到了吗!”

        ……

        我不是吹牛的,我在娥眉公司的时候,我们八兄弟曾经跟陈哥一起处理过一些江湖上的事情,有幸跟军哥打过几次照面,吃了几顿饭。

        能跟昆/明的老大在一起吃饭,那是很荣耀的。我估计我自己没给军哥留下多深刻的印象,不过,我的老大陈平,军哥是很赏识的。

        如今,虽然我离开了陈哥,但毕竟我们八兄弟过去的威名尚且还在。估计,我的名声,在江湖上,还是有那么一部分人记得的,特别是那些在道上混的。

        穿黑衣的女孩见我如此神勇,眼里既是恐惧,又是钦佩。等那几个小流氓走了,颤栗着身子,怯怯的走来我身边,拉扯我的手袖,怯怯的说:“成事……成事!……”

        这女人,真是傻里吧唧的,哪有人叫成事败事的?真是不动脑筋。看着她那颤颤威威的样子,我觉得好笑又可怜。我说:“我不叫成事,你叫我清泉吧。看得起的话,叫声清泉哥哥也行。呵呵呵……”

        旁边吃夜宵的,有些赶紧叫“结账”,老板、老板娘颤栗着双手把要结账的客人打法走了。

        老乡折过头来,激动得握我的手,满嘴不跌的感谢:“老乡,真是太感谢你了……真的真的,要不是你,我今晚怕是要吃一顿坨坨糖的……”

        老板娘可没那么高兴,反倒很是担心,说:“莫高兴得太早了,我们得罪了这些地痞流氓,还不知道是福是祸呢。人家被老乡揍了一顿,就会低头认怂吗?还不知道人家哪个时候,要用什么手段来报复我们呢?你还高兴得很!”

        老乡说:“管他妈的!大不了,老子这个店不开了,卷床单被窝回家去,尽受这些狗#日的窝囊气,老子也受够了,明天就关门大吉,回家种田去!……”“走!老乡,今晚上我们两兄弟好好干几杯。真是难得啊,想不到你老乡这么仗义!当哥的佩服你!……老婆,去!整几个下酒菜来,我跟老乡喝几杯!”

        我哪里还有兴致喝酒?

        是呀,老乡的婆娘说的对。尼玛的,我倒是图一时的快意,过足了手瘾,只是,我要是一走,这些王八蛋真找一群人来找这两口子的晦气,该如何是好呢?

        唉!今晚这酒也喝得尼玛窝囊,竟然忘记问清这几个小子的来路!应该问清对方来路,把后顾之忧解决完了才行,竟然留下了无穷后患给这俩人。

        凡是女人,都胆小的。旁边这黑衣短发的女人,也是很担心的,她怯怯地说:“成……清泉哥,我们走吧,去鬼城找你那个朋友去……”

        他这句话倒是提醒了我:是呀,她害怕,害怕那几个小贼走后,也许很快就会找一大帮人来找我报复,所以,她想叫我趁早逃跑。

        哈!我是那样的人吗?对!老子今晚偏不走了,我就在这里等这帮王八蛋,我倒要看看这群王八蛋是哪路妖魔鬼怪?要来就来吧,越快越好!

        我扶着老乡的肩膀,说:“老乡,酒就不喝了。你呢?也不用担心人家会来报复你。你去帮我把你家的菜刀给我提两把出来!我惹出来的事情,我一定帮你把后事摆平。……”

        “尼玛的,吃东西就得给钱,不给钱还要欺负人,这是哪家的法律?!我今晚哪儿也不去!我就在这儿等,等这几个王八蛋来了,我一次性解决!”我转头对那个胆小的女人说。“你可以走了,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别杵在这儿沾一身血!”

        这女人一脸的惊悸及疑虑,说:“你就不怕人家带一大帮人来找你报复?!”

        我说:“我他妈活了25岁,经历的打架斗殴,不下百次,什么样的场合没见过!怕!怕字怎样写?!我的字典里,没有怕字!”

        “那我也不走!”——哈!这女人,你跟我不过是萍水相逢而已,你不走,你什么意思?好奇?想看热闹?找刺激?

        我才不想管她。也许吧,活该我的命运里,注定了我跟这女人要有那么一段故事要发生。不过,那是后事。

        竟然说我怕。说怕的人,是因为这些人不了解,打群架有一个规律:不管对方人有多少,但带头冒尖的就那么一两个人。不管多少人,只要你瞅准对方带头的那一两个人,先把这两个带头羊放到,其他的人就会一哄而散的。这叫什么,叫擒贼先擒王。但好多人不知道这个规律。只是想到对方人多,心里首先就被吓怕了。实际上,好些人手里握着武器,心理早就垮塌了一大半,只差的是你推他一把,不然早就瘫在地上了。死要面子硬撑。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对方队伍里有那么个把个阴头鸡——尽来阴的!平素不显山不露水,不出风头,不冒尖,关键的时候悄悄绕到你身后下黑手的,这就叫阴头鸡。我们八兄弟里面,八弟就是这样的人。

        想到八弟,我不禁想念起这小子来。自从娥眉公司分别,在永/兴路见了那一面之后,就一直没见过面,传呼传呼停机,不知这小子是不是还活着呢?

        老乡热忱着拉握我的手臂,把我拉回了我们的烧烤摊位,说:“老乡,你先坐一哈,我去拿酒去”。自己进店里拿酒去了。

        那女人自顾在我旁边坐了。我偏头看她,这女人叫什么名字呢?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她姓甚名谁。我问她:“美女,你叫什么名字?”

        “你叫我何静吧。”

        “何……哪个静?”

        “安静的静。”

        “你倒是挺安静的。你做什么工作?”

        “卖手机。在西/南通讯城卖手机。”

        “你卖的是哪个牌子的手机?贵吗?”

        “我们什么牌子都卖。不过跟你说实话吧,我们卖的都是翻新机。”

        “翻新机?什么意思?”

        “就是收旧手机翻新,把旧手机当新手机卖出去。”

        “哈哈!你们也够缺德的!这种事情也做?!”

        她见我笑,不好意思起来,说:“那是老板的事情,我们不过是打工的,跟我没什么关系。”

        我心里想,是呀,你不过是别人手里的一杆枪而已,被别人当枪使,跟你是没什么太大的关系。

        “那么熟人去买呢,熟人去买你们会把旧手机当新手机卖给熟人吗?……比如说我去找你买手机?”

        “如果是熟人,另当别论……”

        ……

        过了一阵,老乡一手端了一个盘子,一手提了一瓶贵/州清酒,来到了我们的宵夜摊。

        我赶紧站起说:“老乡,别喝酒,也别弄什么菜了,你如果没事情,就坐着吹吹牛。我等会儿还要打架的,不能喝酒……”

        老乡想了想,说:“行!不喝就不喝,这瓶酒等哈你带回去,我见你还是爱这口的,这是我们家乡正宗的清酒,我没什么礼物送给你,就把这个当礼物送给你吧。……要不,喝点啤的?”

        我说:“也行。就来瓶啤酒吧。——我跟你说的菜刀呢?赶紧提两把出来!”

        老乡犹豫片刻,说:“好!我自己也准备两把!今晚咱哥俩同生死,共进退!”

        老乡转身进店,取啤酒去、拿菜刀去了。

        突然,一阵杂乱的轰鸣,一摩托车队,二三十人,咆哮着摩托车马达声,浩浩荡荡向我们这个方向驶来,转眼之间,已然来到了烧烤店门口,一一停下。

        两个穿黑西服的,其中一个平头,另一个爆炸头,爆炸头手里倒提着钢管,平头高高挽起袖子,手里拿着手机。其他的,都是些小角色,手里提着钢管,气势汹汹。

        呵!终于来了,来得好快!

        有些事,该来的总是要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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