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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九阎令


不等他打完电话,在看到他的表情越来越严肃,眉头越蹙越紧的时候,我便已经当机立断地拔掉了手上的针头,掀开被子准备下床。

        双脚落地的瞬间有些发虚,虽然烧已经退了,但整个人还相当虚弱。当脚底皮肤直接接触到冰凉的地面时,我不由狠狠地打了个哆嗦,才晃了晃脑袋,咬咬牙,决定暂时先将身体的不适抛至脑后。

        赤脚走到装有我西装的塑料袋内翻找,一件一件将脏衣服拎出来,稍微抖了抖,尝试想把半干的皱巴巴的衬衣往身上套时,手却被人按住了。由于专注于自己手里的活儿,我并未留意到背后有人靠近。直到拳头被另一只温热的手掌包围,我才意识到自己的恍惚。

        随之而来的还有一部手机,他将手机塞到我手里后,就转身走到门边,打开被丢在那里的行李箱,默默找起了东西。开始我还有些莫名其妙,直到视线转移到手机屏幕上,注意力集中在那些黑底白字上时,我握着手机的手,不可抑制地抖了抖。

        即便有心理准备,但突然看到这个,其震撼力依然不可小觑。

        九阎令!居然已经发出了九阎令!

        时间是一周,一周内必须执行完上面交代的任务。延误或失败,都只有死路一条。而计时从现在开始,一点儿都不含糊。

        刚想开口发问,手机却又被夺了回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套衣服。简单的T恤牛仔裤,外加一件薄外套被轻轻放到我手里。

        同时他柔和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如果你不嫌弃,就先穿我的衣服吧!”言罢便转身出去了,顺手带上了病房的门,给我留出了充分的私人空间,可见他的细心。

        其实大家都是男的,我当着他的面换衣服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他却顾及到我们刚刚认识,而我免不了对他心里存有防备,这么做自然能拉开一个安全距离,我也不会觉得不自在。

        这样的个性,与薇薇安相比,根本是南辕北辙。一个永远大大咧咧不拘小节,一个却细致入微关怀备至,真的很难理解他们是如何相爱的。也许彼此互补的性格,才是最合适的,却因为一次意外,而成为永远的不可能。

        不知不觉我竟在为他惋惜,也在为他感到悲哀。但手里的动作却没有停,快手快脚地换好了衣服打开门,不意外地看到他站在门边盯着手机。画面仍然没变,只是表情木木的,也不像是在阅读,却更像在纯粹地发呆。

        我拍了他肩膀一下,他吓了一跳,随即便对我露出了微笑。这个人似乎已经将微笑变作了一种习惯,或者是一种伪装,无论何时何地,都及时地用笑容来掩饰自己真实的感情。

        比如现在,明明眼睛里满满写着担忧和恐惧,嘴角却硬是挤出了一丝弧度来,不能说难看,却也绝对好看不到哪里去。我有些看不过去,确切地说是看他这种笑容相当的不顺眼。但我不是一个擅长安慰人家的人,所以开口说出来的话也是硬邦邦的:“喂,不想笑就别笑了,害怕也没什么丢人的。和我说说,你这是第几次执行任务了?”

        在说这句话时,我率先重新走进了病房,途中状似无意地瞟了一眼他的行李箱,然后在床边坐下。看着他慢慢低着头走到我跟前,如同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似的,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是蔫儿的。

        很显然,昨天晚上他也是刚到,舟车劳顿来不及安排自己的住处,就直接拖着行李赶去了百鬼茶馆。按理说三年内他都会被禁止回到他“死亡”的城市,原因在于任何人在成为九鬼以后,都会被下咒,咒引是他本身的血液,这样便直接可以消除和他有血缘关系的人的记忆。

        如此他的至亲便会彻底忘记这个人的存在,但不排除那些和他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像是生前的朋友等,还是会保留部分记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会慢慢淡化,可三年内若是相遇,难保会引起恐慌。明明是已经死了的人,却又再活生生地站在眼前,这如何不叫人头皮发麻呀!

        排除他回到这个城市参加聚会不说,散会后就应该尽快离开。可奇怪的是这次的九阎令,他却也收到了通知,这是极其不合常理的,那么唯有一个解释……

        此人活不长了。

        这次的任务,他必将过不了这个坎儿。

        “算上这一次,已经是第三次了。”声音闷闷的,就像是被判了死刑一般沮丧和绝望。

        “……”我一时也没接口,现在说什么都是废话,对他来说最可怕的并不是死亡本身,所以别人的安慰也会显得格外苍白。

        真正叫人精神崩溃的就是这种生命进入倒计时,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都必须提心吊胆,神经得不到任何松懈的紧绷,最叫人受不了。我理解他,却也无能为力。

        排行第七的成员,背负着一个诅咒。

        有句老话叫事不过三,所以第七个人活不过第三次任务。不知这诅咒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无从知道会从谁手里终结。迄今为止,凡是第七个人,都没有活过第三次的,他的上一任前辈据说是因为太过惧怕第三次任务,而根本不去执行。这么做的结果,当然只有一个凄惨的结局。

        我站起来,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不管怎么说,计时已经开始,还是先去调查为好。”

        他有些诧异地向我望来,我只是回了他一个苦笑,并不解释。我知道他在疑惑什么,先前我并没有答应成为白鬼,那么我就没有义务去和他们一起行动。但怪就怪在我没料到九阎令会那么快发出,这无疑会抢了我的猎物,那自然是我不能坐视不理的。

        所以这回的闲事我是管到底了,虽然不能给他任何保证,但关键时刻,我想我会搭把手吧!从内心深处,我对他温柔的性子印象很好,也并不想让此人这么快消失。

        没错,任务的地点就是我平时上班的大厦。本来我认为充其量也不过就是一栋不怎么干净的旧楼,死过几个人,闹鬼之类也在情理之中。但我没想到居然会惊动九鬼,且连这个新人都给派了任务,那么应该就是九个人都会同时出动。若非大事,绝不会如此劳师动众。

        九鬼的成员虽然原来都是普通人,但不少成员并不简单,要说身怀绝技可能是夸张了,但两把刷子总归是不会缺的。

        据我之前在里面上班时的调查,事情绝没有严重到要发出九阎令的地步,除非就在我昏睡的这几个小时内,又有新的情况发生,这才迫使百鬼茶馆的主人介入清除行动。

        那个整天穿唐装的神秘男人,没人知道他已经活了多久了,只知道这个人和地下有些牵扯。却从来没有一个明确的身份,手下掌握着九鬼,统帅整个组织。凡是难以收服的恶灵,通过他的手,最后都会被完美收场。总之九阎令一出,九鬼便是地狱勾魂的使者,只能迎战,至死方休。

        没曾想我在经过他身边向门口走去时,被他拉住了手臂,从指尖我能感受到他整个人都在微微颤动。虽然表面上看不出什么,顶多就是脸白了那么一点儿,但身体的颤抖是骗不了人的,他内心的起伏,绝没有面上看来这般平静。

        可能维持站着的姿势,而不是瘫软在地,已经是他的极限了吧!至今还算镇定,并没有疯狂,也非常不容易了。已然执行过两次任务,想必他是知道自己即将面对什么的。恐怖的东西很难让人习惯,这我有体会。但这么拖泥带水,犹豫不前,却是我反感的。

        一周的时间,每一秒都在流逝,实在是浪费不起了,我开始有些不耐烦他何以还在这里磨蹭。毕竟他起码这一刻还活着,现在就不战而败,宣布认输,似乎为时尚早,更显窝囊。

        可刚想鼓励他几句,让他振作起来,就听他抢在我前面开口道:“求你!在我…我死之前,让我再见薇薇安一面,不,再看她一眼我就知足了。”

        呵,人的执念果然是可怕的,有时候完全能盖过对任何事物的恐惧。见了又如何,不见又如何,什么都改变不了。但我却不忍心打破这唯一支撑他到现在的东西,所以我并没有迟疑,就一口答应了下来:“好。”

        虽然是一个字的保证,但我知道分量不轻,他也知道,所以在我话音落下的时候,才真正地露出了笑意。而我也只是多看了他一眼,便大步离去。他跟在我身后,亦步亦趋。

        此时的我们,压根儿没有意识到,所谓的最后一面,究竟是什么情况下的一面,又会带来怎样一发不可收拾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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