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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灵草燕支


虽然不解其中因缘,但盘古口中能救雍和的那个人,想来应该就是公子琰。

        近两百年来,公子琰一直以自身活血养雍和之心,雍和才得以免受燕支反噬之苦。但作为偷食燕支的代价,雍和被永远禁锢在了那个十一二岁的孩童体内,再也无法长大。

        他唯一可以显示出威严的方式,便是变成一只两人高的黄身大猿,也就是公子琰口中的猴子。

        公子琰以血养心,作为交换,让雍和伴他左右,护他周全。

        尤其到了如今,公子琰灵力全无,自保不能,更加依赖雍和。

        百余年相伴走来,雍和早已将公子琰当做了亲朋好友,他如今被召回须弥山,一方面担心自己被燕支反噬,另一方面,更加担心公子琰的安危。

        公子琰与雍和说过,太子琭假传诏书,他未当面拆穿,决定将计就计,回了日奂再作打算。

        公子琰说,长生大军乃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太子琭贸然强攻,想来也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而他要做的全部事情,就是平平安安地回到日奂,坐享其成。

        人算不如天算,公子琰的一盘好棋,全被雍和的凭空消失而打乱。

        眼下,公子琰孤身一人,雍和也不知处境如何,是生是死,心中焦虑急迫,还不等在须弥山逛个来回,便要向九州奔去。

        “你的燕支之毒已解,还去寻他作甚?”东君拦住雍和去路,冷言问道。

        “你懂个屁。”雍和此前总被人如是嘲讽,眼下终于得以把这句话还在了其他人身上,当即爽快骂道,“你们这些个神灵,从来都是高高在上,知道什么人情冷暖。”

        “父神如果能亲耳听到你说这话,肯定会替你高兴。”

        “那老头在哪儿?”

        “千川万山,到处俱是父神的踪影。”

        “懒得听你打机锋。”雍和一边试图冲破东君结下的禁制,一边说道,“赶紧把我放了,我要去寻公子。”

        “燧人琰需此众叛亲离,方能磨砺心性。”

        “放屁呢,你怎么不去忍受个修为散尽,众叛亲离?站着说话不腰疼。”

        “你这猴子,百余年过去,还是如此劣性不改。”

        “想打架是不?”雍和幻化成黄身大猿的模样,想要与东君以武力解决问题。

        “说了不用你操心,就不用你操心。”东君站在禁制之外,全然没有动手的意思,而是文绉绉说道,“此番无论生死,都是他的因缘果报。”

        雍和催动灵力,打算冲破东君的禁制。其他姑且不做打算,先把他揍一顿再说。

        若不是那人出其不意,先发制人,雍和绝不会这么轻易就被他控制。

        他堂堂风灵东君,说起来也是众神之神,怎么能这般龌龊,在别人背后捡漏子?

        东君见到雍和的举动,阻止他道:“省省力气吧,这是父神送你的礼物,我可没有这等本事。”

        东君无非是要告诉雍和,这禁制非他所下,他也并没有从背后偷袭,这冲破不了的禁制,分明是雍和自己走入。

        “老头比你还卑鄙。”雍和怒目相对,连连放火,仍未放弃。

        东君劝慰道:“父神说你尘缘已了,应当回归本位。你先在此委屈片刻,禁制不日自会消散。”

        说罢,东君消失不见。

        这个风一样的男子,承包了羲和、女岐和湘君等等诸神该做而不做的事情,永远有忙不完的工作。

        瞻部,周饶。

        如果不是万务缠身,中容不一定会从刑天狱里走得那么仓促;如果不是走得那样仓促,或许他就能早一点猜透公子琰的身份;如果早早知晓公子琰的身份,他一定不会声称自己与其并无私人恩怨。

        但世事如流水,发生过便无从溯回,后悔也没有用处。

        眼下仍被蒙在鼓里的中容,暂且将公子琰搁置,因为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即使不情不愿,但他还是不得不去司幽门,给人家宗主祝渊的成年礼捧个场,算是为半半此前的鲁莽赔个不是。

        虽然赔礼道歉这种事,他绝对不会亲口承认。

        为了那个傻乎乎的小丫头,中容的确已经放下身段,鞠躬尽瘁。

        想想那个曾经头顶一根羊角辫、口口声声唤他“小泥偶”的小子,中容真不知此行是福是祸。

        要说半半为什么会割下祝渊的羊角辫,那也实在是机缘巧合,巧合得不能再巧合了。

        数个月前,半半好端端呆在宫里,像往常一样捉鱼摸虾、上房揭瓦,本也没打算惹出什么乱子,偏偏宫里来了个小闺蜜。

        所谓小闺蜜,就是彼此无话无说,无话不谈,到头来或许互挖墙脚的小姐妹。

        小闺蜜姓袁名幼葛,是瞻部朝中望族袁氏子女——古往今来,能出入国家机要之所的人,非富即贵,从来不是什么普通角色。

        幼葛与半半年纪相仿,待字闺中。十五六岁,正是怀春恨嫁的好年华。

        幼葛告诉半半,前些天,家里来了个商人,与她爹爹不知在谈什么生意。

        青年才俊,永远是少女心中的真命天子。何况幼葛相中的那位才俊,还富甲九州,名号响当当。

        幼葛用一种俗气的开头聊起了八卦:“我也是偷看到的哦,你可别跟其他人说。”

        “不说不说。”半半睁着葡萄般剔透的大眼睛,拼命点头。

        “他呀,叫祝渊,是司幽门的门主。年轻有为不说,人还长得俊秀。我一看到他,就觉得那是我梦中的情郎。一见钟情,一见钟情你懂么?”幼葛双手握拳,仰头望天,仿佛白日见了星光,璀璨得很。

        半半情窦未开,哪懂什么梦中情郎,一见钟情。她见幼葛一脸花痴,说得眉飞色舞,她将身体后倾,半信半疑道:“有没有那么夸张?”

        “哪里夸张?你见了他就知道了,一点都不夸张。”幼葛有些矫情地说道,“半半,我觉得自己恋爱了。”

        少女的热情,无论何时都勇于冲破世俗的枷锁,即便如飞蛾扑火,也光亮美丽。

        “你跟他表白了?”

        “我让丫鬟送他荷包,他拒绝了。”幼葛如实作答,神情不无黯淡。

        “切,那不就是单相思。”拆台王半半,本着追求真理的原则,一语道破天机。

        “可是我还有希望哦。”

        “人家都把你拒绝了,你还有什么希望。”

        “他拒绝我,那是因为他有苦衷。”幼葛的脸上,顿时又焕发出自信的神采。

        “什么苦衷?”

        “你知道他头顶有一根羊角辫吗?”幼葛神秘兮兮地凑近半半,与小闺蜜分享起天大的秘密来,“他跟我的丫鬟说,他们俱芦人家风严得很,成年之前不可以有儿女私情。”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羊角辫这九州皆知的发型,半半又岂会不知。

        祝渊是俱芦遗民,出自祭司家庭。听闻俱芦的祭司,成年之前头上都得顶着一根羊角辫。

        半半只道世间怎会有如此奇怪的规矩,如此奇特的造型,她曾为此,笑得前仰后合,还险些背过气去。

        如今幼葛当做秘密一样地说出来,她又不禁脑补起这样一幅画面——一个二十几岁的大老爷们,头顶一根羊角辫,在那里一本正经地与人谈生意。

        想着想着,她也不管幼葛多么痴迷,只觉得太过滑稽,顿时大笑不止。

        “哎呀,半半,你别笑了。”幼葛跺脚嗔怪道,“快帮我想想办法。怎么着也得营造些气氛,先让他知道有我这么个人,有这么一档子事,我也好在他心里先入为主。”

        半半拍着胸脯,不假思索地保证道:“这事简单,我帮你搞定。”

        半半是一根筋,幼葛也活络不到哪儿去。她如果稍微有点常识,就应该觉悟到,这种事情根本就不能找半半帮忙。

        半半的智商,就像祝渊头顶那根羊角辫一样,那是全九州都有目共睹的。

        而半半口中的这句“我帮你搞定”,本身也如同“盖棉被纯聊天”一般,纯属放屁。

        幼葛本可以有许多种方式接近祝渊——譬如偷偷溜到城里,在繁华的闹市,与他来个无比浪漫的偶然碰面;譬如打听好他再到她家拜访的时日,精心打扮后,装作不经意地贸然闯入;譬如在他必经的道路上,扮成被欺凌的良家女子,等待他的英雄救美……小儿女在一起唱唱情歌,说说情话,谈谈心事,许许承诺,这事说不准就这么成了。

        但她偏偏鬼使神差地找到半半,走投无路般地让半半帮她出主意,想法子。

        她信任闺蜜或许没错,但她高估闺蜜的脑子,简直就是大错特错了。

        世间有那么多刻意为之的不期而遇,半半却选择了最直接、最粗鲁的一种方式。

        她有过于发达的四肢,可以明目张胆地“溜”出宮去——即便被人看到,也没人能拦得住她,快得过她,追得上她。

        守卫眼睁睁看着半半“嗖”地一声出了门,只能折返方向,去找她老子收拾她。

        半半一溜烟地到了司幽门,本着侠女风范,走着江湖套路,从外墙翻了进去,登堂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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